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1.之所以要提出商标异议通常是因为有人抢注了自己的商标,或者自己的商标有可能受到侵害。如果置之不理,公告期满三个月后会取得商标证书,就会把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的侵害行为。而且对方取得商标证后将是合法使用,受到法律保护,再要追诉很难实现。
2.相反,一旦向对方提出异议,进入异议程序,如果构成抢注、打擦边球等恶意,或导致消费者误认、混淆,将成功阻止对方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