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强知大律师事务所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乌龙江”商标无效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书,该两案件经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高院的两次审理,都支持了我所的代理意见,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上诉理由不予支持,成功为重庆涪陵榨菜集团公司将恶意注册的“乌龙江”商标予以无效,进一步提高“乌江”驰名商标的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