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挂牌
一、科创板
(一)挂牌条件
1.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进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成长性科技企业;
(2)知识信用价值评级为A—C档。
2.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报价系统挂牌:
(1)企业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执业证照;
(2)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国家相关部门予以严重处罚(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涉嫌非法集资);
(3)企业没有进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数据库;
(4)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属的或违反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5)转让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享受政策
获得4万融资辅导券,可用于购买上市或挂牌辅导服务。
二、成长板
(一)挂牌条件
1.实收资本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2.满足以下财务指标中的任意一项:
(1)最近1个会计年度或1期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者最近2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
(2)最近1个会计年度或1期净利润200万元以上,或者最近2个会计年度累计净利润300万元以上;
(3)最近1个会计年度或1期期末账面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健全,运作较为规范。
5.股权和资产权属清晰。
6.企业已进入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不作为成长板挂牌必备条件,满足则可进行专精特新板挂牌)。
(二)享受政策
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成长板、专精特新板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挂牌成长板、专精特新板的企业在挂牌前一年之内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截止日期:全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