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
一、适用对象
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注册成立,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注重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经自愿申请和审核通过后,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培育的居民企业。
二、享受政策
1.免费获得入库证明和知识价值信用评价结果。
2.注册成立3年内,无偿领取和使用创新券(2万元)。
3.列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
4.认定为高成长科技企业。
5.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置相关科技创新资源。
6.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优先承担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优先认定为重庆市创新创业团队。
申报截止日期:全年可申报